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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分风险区的通告

来源:本溪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发布时间:2022-12-0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及《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市疫情防控专家组综合研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下列区域解除高风险区:

  1.平山区紫金路民政巷6号1单元

  2.平山区北光路50栋6单元

  3.平山区东明路41-1栋1单元

  4.平山区千金街道永顺社区石子街4-2栋1单元

  5.平山区千金街道永顺社区石子街14栋2单元

  6.平山区千金街道永顺社区142栋3单元

  7.平山区建业街14栋2单元

  8.平山区解放南路139C栋2单元

  9.平山区解放南路139A栋1单元

  平山区全域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



          本溪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