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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24/12/2 10:02:16

本溪市医疗保障局“专家接热线解难题”线上活动热点问题

来源:本溪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5-16 浏览次数: 【字体:

  问题1:我在北京工作,母亲65周岁,已经取得北京市居住证,她来北京帮我带孩子,如何享受医保待遇?

  答:依据辽宁省医疗报销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办法(2022年版),职工医保退休人员或达到60周岁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居住地个人名下有产权住房或取得当地居住证(取得当地户口),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省外)、辽事通APP(省内或省外)或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公众号,即可申请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患者在备案地就医结算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就医待遇标准。

  您母亲已取得北京市居住证,符合办理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备案的条件,备案后即可享受相应医保待遇。

  问题2:我在外地打工,突发疾病需要住院治疗,能享受医保报销吗?

  答:我市已全面开通临时外出就医免审即享自动备案服务,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参保人员在异地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临时外出就医住院时,无需自行备案,即时享受自动备案和直接结算服务。住院产生的符合政策范围的费用,起付标准为2000元/人次,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为60%,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为45%。

  问题3:我是本溪市城乡居民医保,今年37岁,现在在天津打工,我有天津市的居住证,我女儿也是本溪市城乡居民医保,我和女儿一起在天津生活。请问,我的女儿如何享受医保待遇?

  答:依据《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经办规程(2023版)》,未成年人居民医保参保人随监护人长期异地居住的,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监护关系声明,监护人在当地参加职工医保的证明或已办理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就医备案。根据您的实际情况,您是本市居民医保并具备天津市居住证,可以申请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然后再给女儿申请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通过后即可享受和本溪相同的医保待遇。

  问题4:我是本溪钢铁集团在职女职工,我要去沈阳的医院住院生孩子,请问办理什么手续才能享受报销?

  答:依据《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经办规程(2023版)》,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因生育需在省内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由就医地联网定点医院上传“生育住院”的医疗类别,医保中心接收“生育住院”信息时,自动为参保人生成备案信息。参保人员享受生育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执行本溪市生育待遇标准。您带好本人医保卡,刷卡住院即可享受报销待遇。

  问题5:我父亲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办理的退休手续,他在市中心医院普通门诊看病,享受门诊报销吗?

  答: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退休职工及以灵活就业身份退休人员,均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待遇。市中心医院是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55%。

  问题6:我在体检中心做体检项目,能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医疗费,享受门诊保险待遇吗?

  答:依据《社会保险法》及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应当从公共卫生费用负担的(国家政策允许的除外);在境外就医的;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健康体检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不得使用个人账户支付,不享受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待遇。

  问题7:我是职工医保,医保卡每月注入“小药钱”,自己暂时用不上,想绑定给家人使用,请问该怎么操作,让孩子和父母能使用我的“小药钱”呢?

  答:微信公众号搜索“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点击“我的医保”,进入业务办理界面,在最下方个人业务办理点击账户共济,点击共济账户绑定,阅读账户共济授权协议书与承诺书,签名后进入使用人信息填写界面。填写完成后提交即可完成共济账户绑定。

  问题8:我的医保个人账户绑定了家人,如何查询绑定授权给几个人使用?怎么解除绑定呢?

  答:微信公众号搜索“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点击“我的医保”,进入业务办理界面,在最下方个人业务办理点击账户共济,点击共济账户授权记录查询,可以查询绑定使用人,点击右侧“垃圾桶”的图标,可以解除授权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