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召开
1月17日,本溪市人民政府食安委第四次全体会议在本溪召开。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府食安委副主任于海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徐国星主持会议。市政府食安委全体委员、县区食安委主任和食安办主任、高新区管委会食安委主任和食安办主任、市食安办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徐国星传达了中央领导、省领导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指示批示、国务院食安委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和省政府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市政府食安办主任、市食药监局局长于波同志作我市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及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报告;本溪县、平山区和市公安局围绕各自职能做表态发言。
于海深刻分析了当前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所面临的形势,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指示批示和国务院食安委第四次会议及省食安委五次(扩大)会议精神。各县区政府、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领导、省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不断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的统一性和专业性,加强食品安全的统一领导和综合协调,重点解决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推动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二是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有效维护食品安全。一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逐步建立起以企业为主体、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立起覆盖所有生产经营企业的网格化管理体系。二要严格开展执法处罚,通过严格执法,处罚极少数、教育大多数,促进行业风气的好转和食品安全形势的好转。三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完善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标准规范,督促食品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三是推进社会共治,共同创建食品安全城市。一要充分发挥企业自律互律、社会群防群控、部门联合联动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共治格局。二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加强投诉举报体系能力建设,推动建立覆盖城乡、互联互通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工作体系。三要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监督。
于海指出,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中央领导、省领导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坚决贯彻国家和省、市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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