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单位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在今年12月4日第三个国家宪法日到来前夕,我市结合“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本溪”主题,广泛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了普法工作全民参与、普法成果全民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12·4法治宣传月”活动启动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人社局联合印发了《本溪市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指出,要充分认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重要性,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核、评估机制。《意见》还明确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主要内容,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突出学习宪法、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国家基本法律、学习与经济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推进法治实践等,以此推动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进一步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12月2日,由市司法局、九三学社本溪市委主办,市群众艺术馆和市音乐家协会承办的法治文艺演出在市文化宫举行。大型舞蹈《花开时节》拉开了整场演出的帷幕,单弦联唱《买药》、群口快板《楼长说法》、小品《停水风波》等节目把观众带到了基层法律工作的一线,歌曲《赤诚》展现了司法行政干警对事业的忠诚与热爱。整场演出由10余个法治文艺节目组成,展示了法治本溪建设取得的成就。演出在《我的中国梦》歌声中落下帷幕。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大成,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振福,市政协副主席董安鑫、于祥,省司法厅领导及我市普法工作者、政法干警共同观看了演出。
连日来,各县区也纷纷结合实际,开展了各具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平山区启动了“12·4法治宣传周”活动,通过法律知识竞赛、普法歌舞剧等形式,向居民宣传法律常识,引导大家树立法治精神。明山区、溪湖区分别举办了国家宪法日法治文艺汇演,以歌舞、诗朗诵、快板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表现形式,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文化。明山区还在程家广场设立法治展板20块,并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区部分司法所举行了法治宣传书画展。溪湖区基层司法所联合辖区小学开展了“关爱明天、法制先行”青少年普法活动,法治工作者做了主题法律知识讲座,普法志愿者向学生们赠送了法治书籍。在南芬区,由区司法局组织为全区人民调解员培训了《人民调解法》,使人民调解员对如何依法调解,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为进一步做好今后的人民调解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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