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采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10月18至19日,市打击非法采矿行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国土资源、安监、公安、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深入两县五区督导检查打击非法采矿行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第三阶段工作的开展情况。
督导组每到一个县区,首先听取主管领导汇报本地区开展打击非法采矿行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情况,并到现场检查指导封井和设备拆除情况,是否做到“不留人员、不留设备、不留建筑物,毁闭井巷”的要求,随后督导组成员就各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点评,指出工作不足,提出改进意见。
各县区采取多种方式从严从实从细开展打击非法采矿行为专项清理整治。高新区、南芬区、本溪县等单位认真填写《无证采矿点整治措施登记卡》,在可能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采矿点设立警示牌,建立完善了规章制度并将资料装订成卷存档备查,建立完善非法采矿监督举报责任制,责成各乡镇、办事处与村(街)委会书记、主任签订监督举报责任状。
督导组要求各县区继续加大打击力度,明确责任,建立联动机制,完善辖区内各项矿产资源监管长效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局面,研究制定措施,全面完成打击非法采矿行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