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形成落实“两个责任”强气场
市纪委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实现了追责无禁区、问责全覆盖。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知责、明责、履责、尽责意识显著增强,形成了落实“两个责任”的强气场。
为了营造知责明责、履责尽责的浓厚氛围,市纪委通过“两个责任”主题宣讲,不断强化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党性观念、责任意识和角色意识。连续两年组成“两个责任”宣讲团,由市纪委副书记、常委带队,深入到县区和市直部门进行了26场次巡回宣讲,5539名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督促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中。
市纪委坚持把问责融入工作检查、责任考核和专项整治,使问责进入常态化。改进了责任制检查考核方式,由市委书记、市长和其他市委常委、副市长带队,对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实现了对县区和市直部门检查考核“全覆盖”。突出问题导向,重视结果运用,对检查发现的351个问题以书面形式分别反馈被检查单位,对存在年度“零立案”、自查问题“零报告”、整改不彻底等问题的49个部门的84名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了分批约谈。
市纪委还从防止责任体系虚化入手,以上率下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督促落实《中共本溪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市委常委所在部门和人大、政府、政协党组以上率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强化职能作用,拓展作为空间,使得全党动手、齐抓共管的局面不断巩固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共对615人实施了问责,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10人,有力纠正了一些领导干部不想抓、不愿抓、不敢抓等错误认识和“老好人”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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