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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启动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

来源:本溪日报 发布时间:2016-08-05 09:30:56 浏览次数: 【字体:

从现在开始,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将接受一项新的“考核”:市人大常委会启动的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使司法监督工作有了突破和创新,以后,法官、检察官工作干得好不好,将由市人大常委会来“打分”。

司法监督是市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职权,对法官、检察官进行履职评议是市人大常委会创新司法监督方式、促进司法公正的一次突破。开展“两官”履职评议是为了进一步强化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的审查监督,促使法官、检察官牢固树立“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思想,切实提升法官、检察官认真负责的敬业精神和为民意识,自觉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

“两官”履职评议的对象是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且已满三年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评议内容包括维护和遵守宪法、法律,坚守政治纪律和理想信念,以及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等情况;依法履行法律职责情况;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情况;执行各项廉政制度规定情况,以及执法办案是否存在不公不廉问题、有无徇私枉法等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况。

履职评议活动计划每年进行一次,每次评议10人左右,其中包括法官、检察官各5人左右。被评议的法官和检察官,采取分组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接受评议的法官、检察官要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近三年的个人履职情况书面报告,“两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被评议法官、检察官履职相关情况。履职评议工作组对被评议法官、检察官进行履职考察,广泛听取被评议对象所在单位及社会各界的有关评价情况,形成对被评议对象的履职评议调查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将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被评议法官、检察官履职情况报告,以及履职评议工作组履职评议调查报告,由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被评议法官、检察官履职情况进行测评,测评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对评议中被确定为“不满意”等次的法官、检察官,“两院”要研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书面报市人大常委会。

为确保履职评议工作顺利开展,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履职评议具体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振福参加会议并就做好“两官”评议工作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