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安监局完成市安委会第四督查组的通报整改工作
明山区安监局针对市安委会第四督导组通报的问题和隐患立即开展整改落实行动,从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入手进行整改落实。
政府层面上,经区委、区政府的同意,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本明安委【2017】42号}),明确了安委会、安委办、安委会成员单位及负责人的职责分工。另外也规范了执法文书和档案管理工作,加强日后工作的规范度。
企业层面上,对国网本溪供电公司运行检修生产用房工程、辽宁嘉恒公园里项目、本溪市新特气体有限公司、本溪市龙海气体有限公司存在的通报问题和隐患进行责令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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