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召开区直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2016年,在我局和区直各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全年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确保了区直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圆满完成了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根据国家、省、市、区近期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监管企业的实际情况,我局于2017年1月16日在纺织招待所3楼会议室召开了区直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21户区直企业党政负责人参加了这次会议。
会上赵恒光副局长传达了国家、省、市、区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对我国近期发生的各种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进行了通报和分析,对区直企业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
运洪升局长在对2016年区直企业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充分肯定的同时,又对2017年区直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重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度。
加强组织领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建立自上而下的安全生产责任网络,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责任落实到人。
二、提高认识,明确工作重点,狠抓落实。
1. 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生产企业要健全完善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不安全不生产。
2. 狠抓预防和源头治理,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各企业要定期认真组织开展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尤其在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全面彻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指定专人盯防,并制定整改方案尽早落实。各企业要将检查和整改情况及时汇报到上级部门。
3. 对有对外出租房的企业要严格检查房屋各种安全隐患。要把租赁户的安全生产工作当做自己的事去管,不能只收租金不问安全。严禁出租给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有关联的企业和个人,要与承租者签定安全生产经营责任书并定期进行检查。
4. 落实春节及“两会”期间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5. 局安全检查组将对企业安全排查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如未尽到责任而导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给本企业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坚决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运洪升局长代表经信局与21户区直企业签订了2017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