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站群

县区政府站群

  • 无障碍版
  • 智能机器人
  • 繁體版
  • 手机版
您的位置:首页 >新闻>县区动态>详细内容

溪湖区桓仁县通过省政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

来源:本溪日报 发布时间:2016-04-21 10:09:24 浏览次数: 【字体:

  4月20日上午,经过省政府专家组综合评估验收,确认我市溪湖区、桓仁满族自治县达到辽宁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区标准,这标志着溪湖区和桓仁满族自治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正式通过了省检。
  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相关要求,我市于2013年开始启动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区创建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方面的大力配合下,各县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到扎实推进,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在本溪县率先通过省检的激励下,2015年我市又有溪湖区(含高新区)、南芬区、桓仁满族自治县通过了省专家组的预检。在此基础上,市教育局加强协调力度,各级政府部门加大投入力度,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有了新的突破。4月17日至4月20日,省政府专家组莅溪,通过调阅档案、随机实地抽检中小学校、召开师生座谈会等形式,对溪湖区和桓仁满族自治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了评估检查。省政府专家组认为,在本溪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溪湖区和桓仁满族自治县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区创建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人财物各方面予以重点倾斜。特别是在学校标准化建设、政府投入、县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硬指标方面工作到位,成效显著。社会公众满意度达到了93.5%,各项指标均达到省定标准。
  在通过评估验收的同时,省政府专家组也就两个县区在义教均衡发展中存在的生均占地面积不足、师资队伍专业化发展有待提高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溪湖区和桓仁满族自治县政府领导及市教育局负责人表示,将在通过省检的基础上再接再厉,巩固成果,改进不足,为下一阶段接受国检做好充分准备。
  据悉,省政府专家组还将于近日对我市南芬区和高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评估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