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一个集体一名个人获团中央表彰
“五四”青年节期间,团中央相继公布多项表彰决定。其中,市公安局明山交警大队被共青团中央、公安部等单位联合授予“2015—2016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高新区团工委书记翟英皓被共青团中央评为2016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
市公安局明山交警大队曾获省市两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大队青年民警把服务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为重要任务,坚持在方式上求活、在形式上求新、在效果上求实,主动靠前、积极服务,赢得了辖区群众和驻区企业的认可。翟英皓自2012年起任高新区团工委书记,他着力推进非公企业团建,发展辖区内的31家非公企业成立团组织;他积极联系驻区高校,吸引青年学生加入“雏鹰社”,共同为留守儿童提供志愿服务;他每年都组织高新区的大学生和企业青年职工开展各类活动,共同为高新区的发展建设献计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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