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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调整工伤保险费率

来源:本溪日报 发布时间:2017-02-10 09:47:04 浏览次数: 【字体:

  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进行新一轮调整。
  此次调整是为更好贯彻《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适应我市经济发展需要,使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更加科学、合理。此次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调整主要内容为: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同时,根据我市工伤保险基金实际收支情况,确定一类至八类的行业基准费率为0.7%、0.9%、1.4%、1.6%、1.8%、2.6%、2.8%、4.0%。根据用人单位所属行业不同,实行浮动费率,用人单位属于一类行业的,按行业基准费率缴费,不实行费率浮动;用人单位属于二类至八类行业的,实行费率浮动,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我市最低费率不低于一类行业基准费率。
  通过此次政策调整,使我市工伤保险政策有了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有利于提高我市工伤保险基金的运行质量、保障能力和抗风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