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去年产地水产品安全事故“零发生”
日前,记者从市水务局渔业管理总站获悉,去年全市没有发生一起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产地水产品是指生产、产生、加工在当地的水产品,水产品产出企业(个人)地点在当地。为了保证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去年市渔业管理总站开展了“三鱼两药”专项检查、 无公害水产品专项检查、苗种生产专项检查等检查活动,建立了“水产养殖数据库”。在去年一年的执法检查中,检查水产品生产企业(个人)222家,抽取样品203批次,利用快速检测和上机检测手段对抽取的样品进行检测,合格率达100%。此外,市渔业管理总站对我市“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菜篮子工程”“水产良种场”检查率达100%,水产养殖户(个人)检查率达90%以上,全市没有发生一起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在做好专项执法检查的同时,市渔业管理总站还积极配合农业部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去年,农业部、省海洋、省水产苗种管理局分别对我市产地水产品和苗种进行了抽样检测,共抽取南芬区、本溪县和桓仁县水产养殖户虹鳟鱼、鲤鱼样品共计104批次。经检测,合格率为100%。
此外,市渔业管理总站还在质量技术服务与培训上为水产养殖企业(户)提供有力保障。组织技术人员科技下乡入户指导16次,对桓仁县、南芬区养殖户进行了专项培训,并免费为全市养殖户发放规范渔病防治药品。此外还联合县区渔业主管部门逐户排查,深入水产养殖企业(户)讲解水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引导养殖户健康养殖、科学用药、规范生产,并下发水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与养殖企业(户)签订水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据悉,今年市渔业管理总站将联合水政监察支队、县区执法部门常态化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用、限用药物和无证生产行为,以违法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等禁用药物行为为重点,强化源头和关键环节治理,狠抓苗种质量安全监管,继续为市民餐桌上的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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