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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高值药被纳入我市城镇居民大病医保报销范围

来源:本溪日报 发布时间:2016-12-20 09:26:47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减轻我市重特大疾病患者的医疗负担,日前,市人社局将甲磺酸伊马替尼和曲妥珠单抗两种大病保险高值药品纳入我市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支付范围。

据了解,甲磺酸伊马替尼用于治疗白血病和胃肠道间质肿瘤,曲妥珠单抗用于治疗乳腺癌。据统计,全市目前正在服用两种药品的人数约为60人,若其全部符合高值药品准入条件,每年将约支付206万元。大病保险高值药品费用按医疗费票据开具时间所在年度进行支付,报销年度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年度最高支付5万元/人,城镇职工大额和居民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分别为55%和50%,不设置起付标准。同时,待遇水平依据基金运行情况及高值药品纳入情况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