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社会保险费专项检查 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为加大征缴工作力度,强化养老金征收管理,市地税局从9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会保险费专项检查工作,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养老保险是百姓关注的大事儿,既涉及退休职工的切身利益、基本养老保障,还关系到社会稳定。今年以来,受种种因素影响,我市养老保险征收形势比较严峻,这给地税机关征收养老保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进一步增加养老保险费收入,市地税局迅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安排部署,在做好社保费征收工作的同时,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社会保险费专项检查工作。
此次专项检查从9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历时3个月时间。在此期间,地税机关将重点对全市金融业、建筑业、劳务派遣企业和各区域重点费源企业2013年至2016年8月间纳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的重点内容为福利性支出是否纳入社保缴费基数等问题。
此次检查采取自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首先由各重点费源企业对自身纳费情况开展自查,地税机关负责对企业自查工作进行督导。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补缴养老保险费收入。在自查基础上,地税机关将深入挖掘案源线索,对于存在欠缴问题,并未按要求补缴费款的企业,地税机关将加大专项检查力度,追缴欠缴费款及滞纳金、罚款,对发现的偷逃抗骗案源线索将一律移交稽查立案检查,数额较大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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