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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按月补贴经济困难和失能老年人

来源:本溪日报 发布时间:2016-07-28 09:38:47 浏览次数: 【字体:

日前,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我市将建立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补贴。今年8月起,补贴按月发放,且补发2015年度和今年8月以前的补贴。

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是我市针对高龄和失能老年人制定的福利性政策。补贴范围包括:具有本溪户籍的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家庭中80周岁(含)以上高龄老人;60周岁(含)以上,且进食、穿衣、个人卫生、如厕、移动等不能自理,或丧失认知能力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据统计,目前我市约有2200多位老年人符合条件。

针对失能老年人评估,市民政局根据民政部相关标准制定了《本溪市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报告》。同时,明确了老年人在进食、穿衣、上下床、如厕、室内行走、洗澡能力六个方面独立完成的情况,并安排基层工作人员入户评估,确保评估结果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