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本溪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放缓
据国家统计局本溪调查队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16年一季度,本溪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7443元,位居第6,增幅为6.4%,相比上年同期增速回落0.4个百分点,低于全省平均水平0.5个百分点,位居全省第11。
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本溪市在去年8月份对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进行涨补,加之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提高是在当年4月份涨补到位的,上述原因产生的翘尾因素拉动了一季度人均工资性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同比较快增长。二是市委、市政府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制定各项优惠政策,多方面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使民营和个体经营人员增加,收入较快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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