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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积极完善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提升基层治理与服务效能

来源:本溪日报 发布时间:2024-12-20 10:41:14 浏览次数: 【字体:

  今年以来,为推动全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不断优化完善,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多部门联合行动,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全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相关规定,积极构建“进出有通道、履职有考评、待遇有保障、发展有空间”的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

  《实施意见》中提到的社区工作者主要包括社区党组织成员中的专职人员、社区居委会成员中的专职人员以及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和服务工作的全日制工作人员。根据社区工作者原则上每万城镇常住人口不少于18人的配置标准,我市进一步明确了社区工作者的人员范围、岗位等级、基本职责和配备标准。这些岗位被细分为3个类别,即社区正职、副职、普通工作人员,并依据工作年限和学历设置了相应的岗位等级,每个等级对应不同的薪酬系数。

  通过推行严格的“逢进必考”制度,以及公开招聘和依法选任的方式进行选拔, 并按照计发原则和岗位等级明确基本薪酬计发基数和相应系数,我市社区工作者的选任招聘和薪酬待遇逐步规范。

  社区工作者待遇保障及考核激励机制得到完善强化。我市为聘用者提供劳动合同制就业保障,按照相关规定为社区工作者落实了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以增强其职业安全感。加强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明确工作职责、服务标准、服务承诺等,建立了包括考勤、请销假和值班在内的多项管理制度。完善了考核机制,将组织考评与群众评议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补充,重点考察社区工作者的工作实绩和群众满意度。对表现优秀的社区工作者,加大了招录(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拔乡镇(街道)干部力度。

  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人员交流和退出机制逐步建立。制定社区工作者分级培训制度,按照“一岗多责、一专多能”要求,重点加强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履职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培训。社区工作者岗位出现急需紧缺时,可通过从其他社区交流人员的方式进行补充。社区工作者出现连续2年或累计3年考核不合格、违法违纪、不履行合同约定、工作失职渎职等行为,将解除劳动合同。

  目前,我市共有212个社区,配备了2201名社区工作者,其中627人获得了社会工作职业资格,占总人数的28%,每万名城镇常住人口配备的社区工作者数量达到了23.8人,已超过了省定配备标准。随着社区工作者职业素质的不断提升,我市社区为民服务质量显著提高,为党建引领下的基层治理注入了新的活力,切实助力构建“幸福新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