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ylbzj-2021-00001 发布机构: 本溪市医疗保障局
信息名称: 本溪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21-01-29 成文日期: 2021-01-29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本溪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4:39:03 【字体:


一、总体情况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按照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医疗保障新政策及政务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2020年我局通过政务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条,其中规范性文件15条,政策解读6条;我局收到1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按要求办理;没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集中采购事项;没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8

15

3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4、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医疗保障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也存在一些不足:如行政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对主动公开的意识和听取公众意见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国务院、省、市统一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适应和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需求,主动公开,加强实效,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切实提髙认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始终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局的工作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丰富公开内容。按照“已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制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进一步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溪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