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bxsylbzj-2026-00003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医疗保障局 |
| 信息名称: | 转发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6周岁以下儿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加收政策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布日期: | 2025-12-30 | 成文日期: | 2025-12-30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医保〔2025〕33号 | |
| 关键词: | |||
转发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6周岁以下儿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加收政策的通知
各县(区)分局,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各公立医疗机构:
现将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6周岁以下儿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加收政策的通知》(辽医保〔2025〕5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调整6周岁以下儿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加收政策的通知。
本溪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30日
关于调整6周岁以下儿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加收政策的通知:https://ybj.ln.gov.cn/ybj/zwgk/zcwjyjd/2025122916214549371/index.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