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bxsylbzj-2026-00002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医疗保障局 |
| 信息名称: | 转发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特需门诊诊查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政策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布日期: | 2025-12-30 | 成文日期: | 2025-12-30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医保〔2025〕34号 | |
| 关键词: | |||
转发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特需门诊诊查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政策的通知
各县(区)分局,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各公立医疗机构:
现将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特需门诊诊查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政策的通知》(辽医保〔2025〕5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完善特需门诊诊查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政策的通知
本溪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30日
关于完善特需门诊诊查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政策的通知:https://ybj.ln.gov.cn/ybj/zwgk/zcwjyjd/2025122916133336734/index.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