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bxsylbzj-2025-00076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医疗保障局 |
| 信息名称: | 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计息期间暂停医保业务办理的通告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布日期: | 2025-12-24 | 成文日期: | 2025-12-24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计息期间暂停医保业务办理的通告
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参保单位、各定点医药机构:
按照工作计划,我市将于2025年12月31日20时起,开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计息工作,为确保计息工作顺利完成,31日12时起将陆续关闭医保业务办理及“两定”医药机构联网结算服务。现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暂停服务时间
1.2025年12月31日12时起,暂停所有线上医保业务办理服务,包括:单位网厅、个人网厅、“辽事通”APP、本溪医保微信公众号、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等各类线上渠道。
2.2025年12月31日16时起,暂停各级医保经办服务窗口业务办理。
3.2025年12月31日20时起,暂停全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两定机构”)的联网结算服务。
二、业务预计恢复时间
1.2026年1月1日12时起,全面恢复所有医保业务办理及“两定机构”联网结算服务。
三、停机期间相关业务处理指南
1.各定点医疗机构须在2025年12月31日20时前,为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患者办结出院结算手续。对确需继续住院治疗的参保患者,须在停机前将本年度相关处方等信息完成系统上传。
2.停机期间,参保人员在两定机构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系统恢复后,可持相关票据回原就医机构办理补录登记及结算。
请全市各参保人、参保单位及各定点医药机构,根据本通告内容,提前妥善安排医保业务办理与就医购药事宜。因系统停机给各方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望周知并相互转告。
特此通告。
本溪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