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ylbzj-2025-00048 发布机构: 本溪市医疗保障局
信息名称: 转发关于大孔径CT模拟定位系统等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延期试行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日期: 2025-09-29 成文日期: 2025-09-29
废止日期: 文 号: 本医保〔2025〕22号
关键词:

转发关于大孔径CT模拟定位系统等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延期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29 15:03:03 【字体:



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各公立医疗机构

现将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大孔径CT模拟定位系统等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延期试行的通知》(辽医保〔202543号)转发给你们,同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大孔径CT模拟定位系统等41项新增项目的详见省文件附件1,请按关于印发改革我省公立医院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制度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10号)规定程序进行申报未经报备的,不可擅自开展。

二、经省医疗保障局审核同意本溪市中心医院等医疗机构延期试行等6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详见附件),我市其他公立医疗机构如需开展,按新增项目有关规定程序申报,未经报备的,不可擅自开展。

三、本通知自2025年9月30日零时起执行。


附件:1.关于大孔径CT模拟定位系统等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延期试行的通知

      2.本溪市盆底功能康复治疗等6项继续试行的医疗服务项目最高限价及申报单位

 

 

本溪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9月29日


转发关于大孔径CT模拟定位系统等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延期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