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ylbzj-2022-00047 发布机构: 本溪市医疗保障局
信息名称: 本溪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主题分类: 决算
发布日期: 2022-09-02 成文日期: 2022-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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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09-02 14:00:59 【字体:


附件2


2021年市直单位决算公开文本


 

 

本溪市医疗保障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划和标准,研究拟订本溪市相关政策、规划、标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拟订全市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负责全市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和监督管理。

(五)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保保障领域和生育保险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落实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公务员医疗补助、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等政策,指导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二)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本溪市医疗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1、机关党总支办公室(秘书科);2、待遇保障科;3、医药服务管理科(行政审批科);4、基金监管科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溪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只有本溪市医疗保障局(本级)

 

第二部分 本溪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件1 公开01表至公开09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05.10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80.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0.1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年初结转和结余25万元,主要是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1666.16万元,降低438.35%,主要原因上级医疗救助专项资金1638万元纳入我局2020年决算中,而2021年决算中该专项资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没有列入我局当年决算中。

(二)支出总计405.10万元

主要为基本支出405.10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5.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76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溪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5.10万元,均为基本支出405.10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5.10万元,比上年减少了1626.16万元,降低了401.42%,主要原因上级医疗救助专项资金1638万元纳入我局2020年决算中,而2021年决算中该专项资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没有列入我局当年决算中。其中: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57万元,卫生和健康支出350.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02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57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67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中每月10元的独生子女费支出和退休人员的书报费。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90万元,主要是财政拨付的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16%缴费的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万元。

2.卫生和健康支出350.51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272.28万元,主要是保障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5.33万元

(3)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42.90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23.02万元,主要是在职职工按12%财政配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22.30万元,购房补贴0.72万元

4.其他支出0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7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与2021年初预算支出降低了1.48万元,主要是本着节约过紧日子的原则减少了我局三公经费支出。比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2.47万元减少了0.43万元,下降了17.41%主要是本着节约过紧日子的原则减少了我局三公经费支出。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没有出国(境)业务发生。

2.公务接待费0.17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及专项基金等的督查检查用,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批次6次11人,人均0.016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7万元。2021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76万元,比2020年减少10.15万元,降低12.10%,主要原因是我局2021年按照省市规定缩减压缩公用经费支出,本着节约的原则精打细算过紧日子,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20年度减少了10.15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是一般公务用车。固定资产总额是29.91万元,主要构成是办公用必备的办公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2个,涉及资金1638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因为我局2021年的项目支出是2020年上级财政拨付的专门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专项资金结转数,已经列入2020年决算中,所以在2021年决算中没有体现该专项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建设项目贷款贴息(项):反映根据国家规定用于特定建设项目及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中西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设施贷款的财政贴息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