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kxjsj-2023-00036 发布机构: 本溪市科学技术局
信息名称: 市科技局关于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 《整改措施清单》第1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的公示 主题分类: 工作信息
发布日期: 2023-09-07 成文日期: 2023-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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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关于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 《整改措施清单》第1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07 09:29:45 【字体:

         一、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一:落实生态环保工作主动性不强。本溪市《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要求,“市直有关部门要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清单,并向社会公开,落实情况每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督察发现,本溪市大部分市直部门既没有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也没有向市委、市政府报告落实情况。

二、整改目标

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整改措施

(一)、每年年初,市科技局按照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二)、市科技局每年12月20日前向市委、市政府书面报告落实情况。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为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深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优化生态环保领域科技创新工作布局,结合《中共本溪市委办公室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省、中)直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本委办字〔2020〕9号)部门任务职能,市科技局已于2022年4月29日制定了《本溪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并于当天在本溪市政府门户网站市科技局工作信息板块对外进行公示;同年12月6日向市委、市政府书面报告了当年工作落实情况。

市科技局已于2023年2月16日制定了《本溪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并于2月22日在本溪市政府门户网站市科技局工作信息板块对外进行公示。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9月7日至年9月13日

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44871553  44871530

邮寄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