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kxjsj-2023-00023 发布机构: 本溪市科学技术局
信息名称: 本溪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 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主题分类: 工作信息
发布日期: 2023-07-05 成文日期: 202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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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 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发布时间:2023-07-05 14:23:14 【字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共辽宁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印发<辽宁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的通知》(辽法委发〔2023〕2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和职责特点,制定本溪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如下。    

一、严格遵循基本原则,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一)坚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三)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四)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五)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六)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严抓责任落实,坚决做到以上率下
(一)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推动本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求;
(二)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三)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部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本溪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加强对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定、落实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

(1)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及我省实施方案,组织制定并落实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

(2)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问题,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3)支持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制度。严格按照要求,每年2月1日前,将本部门上年度承担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形成情况报告,报市委法治建设办,并及时通过本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

(4)保障法治建设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2.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和法律顾问制度,依法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5)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不搞变通、不打折扣。

(6)加强法律顾问建设,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

(7)落实政府立法体制机制、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范性文件审核制度,及时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和违背中央精神的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

(8)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创新公开方式。
3.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行公正文明执法。
(9)落实简政放权,完善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10)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和监督。

4.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12)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

(13)支持行政复议工作,带头自觉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5.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

(14)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15)支持依法及时全面履行以行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民事、行政案件生效裁判。

6.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16)落实领导干部定期学法制度,每年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
(17)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通过集中培训、法治讲座、网上学法等多种形式,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
(18)认真组织制定并实施法治宣传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