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jtysj-2019-00035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全市公路 路域环境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本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9-09-20 | 成文日期: | 2019-09-2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全市公路 路域环境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本交发〔2019〕32号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全市公路
路域环境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辽宁省本溪公路路政执法队:
为全面提升我市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水平,创造安全畅通、高效便捷、舒适优美的出行环境,按照《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全省公路路域环境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辽交发展发〔2019〕154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全市普通公路春季大整修、“四好农村路”建设和“千村美丽、万村整洁”行动等相关工作安排,全面开展全市公路路域环境百日整治专项行动,以保护公路运行安全、实现路域环境“八个无”为目标,不断提升全市公路路域环境管理质量和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路域环境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的顺利实施,市局成立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丁 勇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唐鹏飞 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冷万霜 辽宁省本溪公路路政执法队队长
组 员:程显刚 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邓守莳 本溪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孙开国 桓仁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大刚 平山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世刚 南芬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孙振伟 明山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孙 辉 溪湖区城乡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张 伟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住房建设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程显刚兼任,主要负责路域环境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组织、协调工作。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要加强督促,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细化工作任务,逐级落实责任,规定完成时限。市局将对活动开展情况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
三、主要整治内容及措施
1.积极加强与公路路政部门的协作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辽宁省公路路政管理局辽宁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协作配合工作职责的通知》精神,积极协调、配合公路路政部门开展联合巡查,动用机械设备和人力,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春季路域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2.规范公路路域环境
对全市普通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和种植农作物等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进行集中清理。
3.开展非公路标志整治活动
各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制定非公路标志整治方案,按阶段开展实施。对未经许可设置的违法非公路标志标牌,责令产权单位限期无偿拆除。对经许可设置的版面破损、结构锈蚀的非公路标志标牌,责令产权单位限期修复;对倾覆、倒塌、结构受损或有结构安全风险的,责令产权单位立即拆除。
4.加强桥下空间和控制区管理
对擅自利用普通公路桥梁下部空间、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等行为和在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违法修建、扩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私自铺设管线的行为进行集中清理。
5.加强美丽示范村公路路政管理
对“千村美丽、万村整洁”行动中2019年美丽示范村“推荐对象”重点开展路域环境整治行动,对“推荐对象”沿线普通公路路政管理范围内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积、粪污随地乱排等行为进行治理。
6.联动开展公路春季整修
与普通公路春季大整修活动密切联动、配合,开展路域环境清理整治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普通公路范围内影响停车视距的路树处理工作,依照相关规范、标准在合理有效范围内,采取剪枝、截冠或伐除高大乔木换植低矮灌木的方式,提高交通标志的识认性。
四、整治安排
(一)动员阶段(4月15日至4月25日)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要负责组织建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本地区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开展摸底排查、宣传引导和动员部署工作。
(二)实施阶段(4月26日至7月14日)
按照路域环境治理主要任务及目标,各县区交通局会同有关部门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对所有影响路域环境的行为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
(三)总结阶段(7月15日至7月24日)
7月15日之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要完成自检和总结工作,并将总结材料上报市局。7月16日开始,市局将对全市所有普通公路进行检查,并对全市路域环境百日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联系人:王宏达,联系电话:13941496377。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狠抓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局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检查指导。
2.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加强与有关部门,特别是加强与路政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稳定的协作机制,认真开展联合巡查,形成合力,对普通公路两侧自然环境、人文环境、村容镇貌等进行全面整治,使各类重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3.文明执法,确保和谐。整治期间,执法工作要做到位,要严格按法律程序工作,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保稳定、促和谐,避免激化矛盾,确保路域环境专项治理活动顺利实施。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4月24日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9年4月24日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