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jtysj-2019-00032 发布机构: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信息名称: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贯彻落实打赢蓝天 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主题分类: 本部门规范性文件
发布日期: 2019-09-20 成文日期: 2019-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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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贯彻落实打赢蓝天 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0 13:08:45 【字体:

 

 

 

 

 

 

 

 

本交发〔2019〕19号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贯彻落实打赢蓝天

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客运集团,市地方海事局:

现将《本溪市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贯彻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任务分工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3月13日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和《本溪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本政发[2019]3号)精神,加快解决我市大气污染防治任务,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加快推进运输结构转型、运输工具转型和运输政策转型,有效改善交通运输组织结构、装备结构和用能结构,减少污染排放水平,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生态保护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调整运输结构

1.改善货运结构。着力改善道路货运结构,推进大宗货物运输由公路有序向铁路转移。推广高效运输组织方式,培育冷链、商品车等运输模式,鼓励发展滚装运输、甩挂运输等多式联运新模式,降低货物运输空载率。

2.优先发展公共交通。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加快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比例。2018—2020年,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力争达到47%、54%、60%。

3.推广清洁高效交通装备。继续推进城市客运行业“油改气”,鼓励客运、货运车辆优先使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2018—2020年,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应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汽车比例力争达到80%、90%,85%、95%,100%、100%。

(二)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

1.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根据生态部门需要,积极配合做好车超标排放信息数据库建设。配合生态部门加强移动源排放监管,强化现场路检路查和停放地监督抽测。定期更换出租车三元催化装置。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

2.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严格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推进排放不达标工程机械清洁化改造和淘汰。

3.加强船舶污染防治。开展内河船舶污染防治工作年度督察,督促内河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联单制度及监管制度。鼓励淘汰20年以上的高耗能、高排放的内河老旧运输船舶。

(三)开展减排治理行动

1.实施运营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实施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准入制度,确保高油耗车辆“零准入”。加强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建立超标排放车辆维修治理制度和体系,全面实施超标车辆进厂维修治理。实施在用汽车排放检测和强制维护制度。大力淘汰老旧车辆,采取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加快淘汰使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制定营运柴油货车和燃气车辆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

2.加强汽修行业污染排放治理。配合生态部门加强汽修行业可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推动汽修行业严格按照喷漆操作规程实行密闭作业,加大喷烤漆房废气治理设施建设,集中收集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并安装废气净化设施,鼓励采用水性漆等新材料、新工艺,减少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排放。2018年,对汽车维修行业喷涂房违法排污情况进行排查,推动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治理;2019年,全面取缔露天和敞开式汽修喷涂作业,实现汽修涂装喷烤漆房内作业;2020年,汽修企业实现达标排放。

3.加强多部门联防联控。配合开展在用车超标排放联合执法,建立完善生态部门检测、公安交管部门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机制。推动信息共享与数据对接,力争2020年年底前实现交通运输相关数据与生态部门联网对接,进一步完善我市大气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功用。配合相关部门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钢铁、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实施应急运输响应,夯实应急减排措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打赢蓝天保卫战放在重要位置,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将实施方案的各项任务细化分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及进度安排,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严格考核问责。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追责。

(三)强化公众参与。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交通运输打赢蓝天保卫战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积极倡导低碳绿色出行,鼓励并引导各级交通运输从业者和消费者购置和使用节能环保交通装备,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 社会氛围。

 

 

 

 

 

 


附件:

关于贯彻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指标

工作任务

具体内容

责任部门

1

优化调整运输结构

改善货运结构。

着力改善道路货运结构,推进大宗货物运输由公路有序向铁路转移。推广高效运输组织方式,培育冷链、商品车等运输模式,鼓励发展滚装运输、甩挂运输等多式联运新模式,降低货物运输空载率。

事业中心

2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

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加快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比例。2018—2020年,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力争达到47%、54%、60%。

事业中心

3

推广清洁高效交通装备。

继续推进城市客运行业“油改气”,鼓励客运、货运车辆优先使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2018—2020年,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应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汽车比例力争达到80%、90%,85%、95%,100%、100%。

市客运集团、事业中心

4

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

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

根据生态部门需要,积极配合做好车超标排放信息数据库建设。配合生态部门加强移动源排放监管,强化现场路检路查和停放地监督抽测。定期更换出租车三元催化装置。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

事业中心

5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

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严格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推进排放不达标工程机械清洁化改造和淘汰。

事业中心

6

加强船舶污染防治。

开展内河船舶污染防治工作年度督察,督促内河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联单制度及监管制度。鼓励淘汰20年以上的高耗能、高排放的内河老旧运输船舶。

市地方

海事局

7

开展减排治理行动

实施运营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

严格实施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准入制度,确保高油耗车辆“零准入”。加强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建立超标排放车辆维修治理制度和体系,全面实施超标车辆进厂维修治理。实施在用汽车排放检测和强制维护制度。大力淘汰老旧车辆,采取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加快淘汰使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制定营运柴油货车和燃气车辆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

事业中心

8


加强汽修行业污染排放治理。

配合生态部门加强汽修行业可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推动汽修行业严格按照喷漆操作规程实行密闭作业,加大喷烤漆房废气治理设施建设,集中收集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并安装废气净化设施,鼓励采用水性漆等新材料、新工艺,减少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排放。2018年,对汽车维修行业喷涂房违法排污情况进行排查,推动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治理;2019年,全面取缔露天和敞开式汽修喷涂作业,实现汽修涂装喷烤漆房内作业;2020年,汽修企业实现达标排放。

事业中心

9

加强多部门联防联控。

配合开展在用车超标排放联合执法,建立完善生态部门检测、公安交管部门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机制。推动信息共享与数据对接,力争2020年年底前实现交通运输相关数据与生态部门联网对接,进一步完善我市大气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功用。配合相关部门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钢铁、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实施应急运输响应,夯实应急减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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