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jtysj-2024-00252 发布机构: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信息名称: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依法注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货运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货运车辆营运资质的公告(第一批)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4-11-20 成文日期: 202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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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依法注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货运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货运车辆营运资质的公告(第一批)

发布时间:2024-11-20 09:00:02 【字体: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依法注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货运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货运车辆营运资质的公告(第一批)

 

经核查,我辖区本溪市平山区大河粮油市场大华粮业、个体经营者艾润俊等2488户《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办理相关手续(附件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的规定,“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辽E15985等7796台普货车辆《道路运输证》超过有效期180天未换证(附件2)。现公告注销本溪市平山区大河粮油市场大华粮业、个体经营者艾润俊等2488户《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注销辽E15985等7796台普货车辆《道路运输证》及营运资质。

请以下被许可人和普货车辆经营者(见附件1、附件2)自公告之日起10天内交回企业和个体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名下车辆《道路运输证》,逾期不交回的,视为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普货运输企业和个体明细

2.《道路运输证》超过有效期180天未换证普货车辆明细

附件2:2019年一月一日前年审超期车辆(7796台).xlsx

(1)附件1:2019年1月1日以前许可超期(2488户).xlsx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