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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 “中国枫叶之都”建设工作的意见

来源: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7-03-09 16:49:41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溪市人民政府文件
  本政发 〔2017〕4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
  “中国枫叶之都”建设工作的意见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我市大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要求,加快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步伐,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市政府现就2017年度“中国枫叶之都”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旅游规范
  1.以全时、全域、全景、全产业链为目标,提高旅游规划严肃性和执行力,高起点编制《本溪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抓好《本溪市大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本溪市旅游“十百千万”发展行动计划》贯彻落实。(市旅游发展委组织实施,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配合)
  2.积极营造旅游产业发展法治环境,大力宣传贯彻《本溪市旅游促进条例》,发挥其规范促进作用,提高我市依法治旅水平。(市旅游发展委组织实施,市政府法制办配合)
  3.开展全市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摸清旅游资源底数,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构建旅游资源保护开发体系。(市旅游发展委组织实施,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局、市林业局配合)
  4.加强文化旅游资源保护利用,完成《本溪湖工业遗产群保护规划》,抓好本溪湖工业遗产博览园、五女山山城遗址、庙后山古人类遗址等保护开发工作。(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市文化广电局组织实施)
  二、深化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5.推进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成本溪水洞旅游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造,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及薪酬分配制度,在新三板挂牌上市。(市旅游发展委、市国资委组织实施,市工商局配合)
  6.推动关门山、五女山、铁刹山、望天洞等重点旅游景区转制,进一步盘活旅游资源,实现所有权、经营权、管理权分离;借助资本市场通过增发、并购、特许经营等方式,逐步实现本溪旅游资源整合上市。(各县区政府组织实施,市旅游发展委、市国资委、市林业局、市文化广电局配合)
  7.设立本溪旅游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投向本埠旅游项目,有效破解旅游项目建设资金短缺和融资难问题。(市旅游发展委组织实施,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金融办、市政府法制办配合)
  8.推进旅游市场营销机制改革,研究探索全市旅游宣传资源整合的载体和路径;抓好旅游行业协会改革,有效发挥民间社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市旅游发展委组织实施,各县区政府配合)
  9.扎实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大力发展森林旅游,利用东北林业产权交易中心流转森林资源,促进林业景观规模化、集约化、市场化。(市林业局组织实施,市人社局、市旅游发展委配合)
  三、加快重大旅游项目建设
  10.积极包装项目争取资金,跟进落实温泉寺旅游小镇、汤沟旅游小镇、平顶山森林公园、五女山文物保护设施、本溪湖工业遗产群等项目国家预算资金支持。 (本溪县政府、桓仁县政府、溪湖区政府、市文化广电局组织实施,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11.坚持项目牵引战略,发挥县(区)政府主体作用,进一步加快天著温泉中心、汤沟颐源温泉行馆、益东温泉小镇、枫香堡红酒庄园、枫林谷自驾车露营公园、东风湖温泉滑雪小镇、大冰沟森林公园、关东风情小镇等项目建设进度,部分项目2017年内投入运营。(各县区政府组织实施,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
  12.进一步搞活冬季旅游市场,天著温泉滑雪场、益东温泉小镇滑雪场项目实现开工建设。(本溪县政府组织实施,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配合)
  13.积极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开发全市旅游资源,各县(区)各引进2个以上文化创意、主题公园、旅游综合体类项目。(各县区政府组织实施,市旅游发展委、市经合办、市体育发展委配合)
  四、大力培育旅游精品名牌
  14.举全市之力,全面启动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将其作为促进我市旅游改革发展的重要载体,2017年度内完成前期基础性工作。(市旅游发展委、各县区政府组织实施,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
  15.推荐五女山、关门山景区参评国家5A级旅游景区。推动铁刹山、绿石谷景区晋升国家4A级旅游景区。培育桓仁冰酒展示园、龙山泉啤酒有限公司、本溪一铁厂等工业旅游示范项目。推动桓仁北江康养休闲小镇、汤沟温泉养生特色小镇、天著温泉休闲度假小镇进入国家级特色旅游小镇行列。(各县区政府组织实施,市旅游发展委配合)
  五、持续推进旅游跨界融合
  16.丰富美丽乡村、新型城镇化建设内涵,制定本溪市关于加快乡村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建设本溪县洋湖沟村、同江峪村、陈英村,桓仁县边哈达村、和平村、米仓沟村,明山区韩家村,南芬区甬子峪村等8处民宿集聚示范村落,打造一批精品等级单体民宿。(市旅游发展委会同本溪县政府、桓仁县政府、明山区政府、南芬区政府组织实施,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
  17.实施旅游沿线综合整治,培育一批植物观赏体验项目,重点提升本桓线卧龙段、本桓线大凹岭至华来段、小草线小市至关门山段的景观环境。(有关县区政府组织实施)
  18.丰富旅游文化内涵,挖掘整理地域文化,推动大型演艺《映像本溪》走入景区、面向游客,增添旅游新卖点。(市文化广电局组织实施,市旅游发展委配合)
  19.弘扬地方美食文化,开展“本溪风味”评选征集活动,打造本溪“美食之旅”,将其纳入旅游市场营销体系,吸引游客吃在本溪。(市旅游发展委组织实施,市服务业委、本溪日报社、本溪广播电视台、各县区政府配合)
  20.大力发展体育旅游,依托CBA篮球赛事,提升城市知名度,策划推出“看CBA-游水洞-泡温泉-玩冰雪”等旅游线路;围绕旅游景区推出百万青少年上冰雪、铁刹山登山大赛等体育赛事活动;发挥体育协会及各类俱乐部功能,组织域外户外、露营、骑行、徒步爱好者来溪旅游。(市体育发展委组织实施,市旅游发展委、市服务业委配合)
  21.发展现代休闲农业,精心培育中国北方休闲垂钓基地、如意岛观光农业、庙后山农业公园、韩家村乡土文化产业园、解放村产业升级、三会厂休闲农业等休闲农业项目。(市农委会同有关县区政府组织实施)
  六、提高旅游公共服务水平
  22.完善旅游交通路网,完成沈环线卧龙至程家段、三家子至卧龙段改建工程,加快推进小桥线连轴岭段、北暧线北大岭段、本桓线三架岭段、沈本线响山子段等改建工程,进一步构建区域旅游环线;围绕旅游景区新增10处以上旅游标识指引牌;保障充足运力,满足游客旅游旺季期间交通需求;依托客运站、火车站研究适时开设重点旅游景区直通车。(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市旅游发展委配合)
  23.强化旅游综合服务功能,桓仁县、明山区各新建1处集餐饮、购物、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游客服务中心。(桓仁县政府、明山区政府组织实施)
  24.继续推进“旅游公厕革命”计划,围绕旅游景区和交通沿线新建、改建、扩建一批标准化旅游公厕,并对交通沿线10处加油站旱厕进行水洗改造,有效破解游客如厕难问题。(市旅游发展委会、市服务业委、各县区政府组织实施)
  25.推进智慧旅游工程,建设电子商务、商务结算、智能售检票系统,为游客提供快捷化、精准化、个性化服务。(市旅游发展委组织实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有关县区政府配合)
  七、切实加强旅游市场营销
  26.研究新常态下旅游宣传营销方式方法,有效整合各类宣传资源,实施城市形象精准化营销;在央视天气预报、朝闻天下栏目投放城市形象宣传广告;在新浪、今日头条等网络平台加强本溪旅游宣传推广;举办枫叶节、赏花节、冰雪季等旅游节庆活动;在北京、沈阳、大连等重点客源市场投放户外旅游广告,策划推出专项营销推介活动。(市旅游发展委会同各县区政府组织实施,市委宣传部配合)
  27.在本溪电视台开辟“本溪旅游播报”栏目,积极宣传旅游景区、旅游线路、假日旅游、文化旅游产品。(本溪广播电视台组织实施,市旅游发展委配合)
  28.继续做好枫红指数、天女木兰指数发布工作,增添本溪旅游新卖点。(市林业局组织实施)
  29.实施“引客入溪”工程,对本埠及外埠旅行社招徕客源来溪旅游予以政策扶持,鼓励和引进全国百强旅行社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提高来溪团队游比重。  (市旅游发展委组织实施,市财政局配合)
  八、着力打造诚信旅游品质旅游
  30.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底线意识、责任意识,强化旅游交通、特种设备、游客密集场所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市旅游发展委、市安监局、市质监局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
  31.进一步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和等级进退机制,严厉打击价格欺诈、虚假宣传、黑社黑导、零负团费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高来溪游客满意度。(市旅游发展委组织实施,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配合)
  32.适应旅游业发展的人力资源需求,完成《本溪旅游人才发展规划》编制。(市旅游发展委组织实施,市人社局配合)
  33.培养引进电子商务、市场营销、规划设计等领域专业人才;面向旅游从业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教育活动;依托国内专业旅游院校开展旅游行政管理、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轮训;邀请知名专家开展旅游高级研修活动。(市旅游发展委、市人社局、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
  




抄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办公厅,市纪委,市委各部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国家和省机关驻市直属机构,市各民主党派,市工商联,市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共印260份)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