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结束】关于公开征求《本溪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辽宁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林草局起草了《本溪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征求意见稿)》。
现将《本溪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推进工作尽快落实,现将公示期定为7天,请于3月1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徐建国 联系电话:13841412125
电子邮箱:bxslfh@163.com
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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