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结束】关于公开征求《本溪市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素质和能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辽宁省行政执法条例》《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辽宁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司法局起草了《本溪市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现将《本溪市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尽快推动《本溪市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出台,积极推进工作落实,现将公示期定为5天,请于2023年5月1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本溪市司法局。
联系人:张明玉
联系电话:024-43665848
电子邮箱: jdc2106806@163.com
本溪市司法局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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