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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12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1-09 12:01:2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省关于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检查的工作要求,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信息中心采取技术与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对照《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辽政办公开〔2019〕15号),按月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全面检查,结合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安全专项督查反馈我市问题清单“回头看”情况和各单位日常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及单位在全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备案且正常运行的30家政府网站和63个政务新媒体。

二、检查发现问题

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发布信息未注明来源。

三、工作要求

一是存在问题的部门于2024年1月8日17:00前,将整改情况加盖单位公章,通过邮箱报市政务公开办。

二是各县(区)、各部门及单位要加强对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管理,切实履行主管主办职责,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加大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力度,认真落实“三审三校”工作要求。同时,强化值班读网,确保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联系人:刘天宇 联系电话:18941450303

邮箱:bxszwgkb@163.com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