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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4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4-28 15:50:3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省关于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检查的工作要求,4月份,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信息中心采取技术与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对照《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辽政办公开〔2019〕15号),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了全面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

  本次检查范围为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填报信息且正常运行的政府网站,共检查政府网站30家,发现本溪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存在栏目超期未更新的问题。同时,部分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也存在超期未更新的问题,及有错误链接的现象。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信息中心对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开设的62个政务新媒体开展了全面检查,监测发现本溪县 “人文祖源V幸福小市” 微信存在未按要求及时更新的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立即开展自查整改。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对照通报中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对本县(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自查整改。

  (二)加大常态化监管力度。各县(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主体责任,履行主管主办职责,加大监管力度,切实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要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加强常态化监管,结合人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深入推进政策解读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规范(试行)》,坚持政策文件制发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拟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的,在提交政策文件的同时要同时报送解读材料。2023年制发的文件,务必在政策解读文件材料末尾标明:解读单位、解读人、联系电话。要大力推进政策解读工作,采用图表图解、媒体等方式做好解读工作。此项工作将纳入年底绩效考核。

  (四)强化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工作要求,积极利用技术手段,提早发现问题,从源头上杜绝错别字、错误表述、敏感信息泄露等问题发生。进一步加强对政府网站历史信息中表述不规范、链接被盗用等问题的筛查,杜绝因其内容不规范、链接不安全等问题造成不良影响。

  (五)确保栏目及时更新。各县(区)、各部门要准确把握网站各个栏目的特点和更新时限,做到栏目清晰、时限精确、靶向施策。要注重信息的时效性和功能性,既要及时更新栏目信息,还要确保内容精准无误。各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要整体联动、协同发声,及时转载党中央和省级重要决策部署信息和解读,积极传播党和政府声音。

  (六)抓实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政务新媒体账号动态监管和运维,账号的开设、变更、注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登记报备程序。对信息更新慢、内容推送滞后、互动交流差的账号,要推动整改提升;对功能相近、利用率低、关注度不高的账号,将予以清理整合;对信息“零发布”、长期不更新的账号,要及时予以注销。同时,要强化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制度,特别是在各重要节点和重点时段,落实值守人员和应急预案,确保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本次被通报的县(区)和部门务必形成整改报告,须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5月10日16时前报送至市政务公开办。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