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1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1月份,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信息中心采取技术与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对照《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辽政办公开〔2019〕15号),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了全面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府网站监管情况
本次检查范围为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填报信息且正常运行的政府网站,共检查政府网站30家,发现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网站存在栏目超期未更新的问题。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信息中心对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开设的67个政务新媒体开展了全面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
三、工作要求
(一)立即开展整改。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对照通报中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对本县(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同时,各单位要继续认真对照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要求做好自查整改工作。
(二)严格落实主管职责。各县(区)、各部门办公室应切实履行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管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对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工作,及时跟踪巡查,确保各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高效有序运行。
(三)加强内容建设。各县(区)、各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渠道,做好内容更新,要注重信息质量,切实维护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权威性、严肃性。及时转载党中央和省级重要决策部署信息和解读,各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要整体联动、协同发声,积极传播党和政府声音。积极培育政务新媒体优质精品账号,做大做强主账号,适应移动互联网传播规律,制作发布多样化政策解读产品,面向不同平台用户提升解读效果。
本次被通报的相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并于2月10日前将整改情况通过邮箱报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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