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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12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12-28 10:26:4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12月份,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信息中心采取技术与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对照《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辽政办公开〔2019〕15号),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了全面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府网站监管情况

  本次检查范围为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填报信息且正常运行的政府网站,共检查政府网站30家,未发现不合格政府网站。但发现个别单位网站存在有错误表述的现象。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信息中心对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开设的67个政务新媒体开展了全面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

  三、工作要求

  (一)立即开展整改。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对照通报中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对本县(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同时,各单位要继续按照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要求认真做好自查整改工作。

  (二)夯实主体责任。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压实各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办主管责任,提高网络安全意识,不断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及时转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要信息,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

  (三)严格信息审核。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按照“分级审核、先审后发”原则,坚持底线思维,确保信息内容表述规范、安全、准确。持续加强日常巡查,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发现问题及时改正,保证内容完整正确。持续加强对历史信息的筛查和清理工作,坚决杜绝历史信息出现严重错误表述、链接被盗用、个人隐私泄露等情况发生。

  (四)提升建设水平。各县(区)、各部门要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发布、传播、引导、互动、办事等功能,做好专题策划,不断丰富展示形式,切实提升信息内容服务能力。

  (五)规范日常管理。各县(区)、各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基本信息发生变更时,要及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和“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更新。要高度重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建立健全留言办理机制,按照规定时限办结网民留言。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