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8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8月份,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信息中心采取技术与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对照《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辽政办公开〔2019〕15号),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了全面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府网站监管情况
本次检查范围为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填报信息且正常运行的政府网站,共检查政府网站30家,发现南芬区政府网站存在有多个栏目超期未更新的问题。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信息中心对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开设的67个政务新媒体开展了全面检查,发现“本溪市明山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微信存在未按要求及时更新的问题。同时发现部分单位仍存在有错别字的现象。
三、村(居)务公开试点工作情况
8月份,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直相关部门对各县(区)村(居)务公开试点工作开展了阶段性检查,总体情况良好。同时也建议各县(区)应进一步加强重视程度,不断加大宣传;各县(区)政府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培训及指导,层层督导、层层落实,主动做好政务公开体验专区建设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立即开展问题整改。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对照通报中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对本县(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自查整改。
(二)做好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对照《本溪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本溪市村(居)务公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内容,在要求的时间节点内做好贯彻落实,确保工作任务有序推进、按时完成、取得实效。
(三)全面强化信息审核。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政府网站信息审查发布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积极利用技术手段强化信息审核,部署内容纠错系统的网站,务必利用好相关功能做好发布前信息筛查,坚决杜绝表述错误、信息泄露等问题发生。同时要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责任,细化信息发布流程,明确各环节责任人,对重点稿件要反复核校,加强值班读网,确保已发布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四)切实加强内容建设。各县(区)、各部门要摸清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底数,细化内容保障机制,深化分工协作,不断提升政府网站内容建设水平。对上级要求转载的重要信息,及时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按要求转载,并对转载情况进行巡查,确保落实到位。
(五)持续规范新媒体运营。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制度,开设、变更、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必须向同级政府办公室报备,不得在未报备的情况下向第三方平台申请开通帐号。政务新媒体名称、账号主体等信息发生变更时,要及时在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中更新。
本次被通报的相关县(区)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并于9月16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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