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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7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8-02 13:44:0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7月份,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信息中心采取技术与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对照《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辽政办公开〔2019〕15号),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了全面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府网站监管情况

  本次检查范围为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填报信息且正常运行的政府网站,共检查政府网站30家,未发现不合格网站。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信息中心对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开设的67个政务新媒体开展了全面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但发现部分单位仍存在有错别字和无效链接的情况。

  三、第三方评估反馈情况

  近期,收到省委党校政府绩效评估中心反馈的《本溪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报告》(2021),我市综合得分为94.74分,具体成绩表现在六方面:主动公开信息方面、依申请公开方面、解读回应方面、公开渠道方面、机制建设方面以及创新发展和重大政策转载方面。总体情况良好。

  四、工作要求

  (一)立即开展问题整改。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对照通报中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对本县(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自查整改。

  (二)做好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对照《本溪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本溪市村(居)务公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内容,在要求的时间节点内做好贯彻落实,确保工作任务有序推进、按时完成、取得实效。

  (三)全面强化信息审核。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政府网站信息审查发布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积极利用技术手段强化信息审核,部署内容纠错系统的网站,务必利用好相关功能做好发布前信息筛查,坚决杜绝表述错误、信息泄露等问题发生。同时要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责任,细化信息发布流程,明确各环节责任人,对重点稿件要反复核校,加强值班读网,确保已发布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四)切实加强内容建设。各县(区)、各部门要摸清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底数,细化内容保障机制,深化分工协作,不断提升政府网站内容建设水平。对上级要求转载的重要信息,及时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按要求转载,并对转载情况进行巡查,确保落实到位。

  (五)持续规范新媒体运营。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制度,开设、变更、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必须向同级政府办公室报备,不得在未报备的情况下向第三方平台申请开通帐号。政务新媒体名称、账号主体等信息发生变更时,要及时在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中更新。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