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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4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4-27 10:54:4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4月份,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信息中心采取技术与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对照《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辽政办公开〔2019〕15号),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了全面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府网站监管情况

  本次检查范围为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填报信息且正常运行的政府网站,共检查政府网站30家,发现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网站存在栏目更新日期超前的问题。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信息中心对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开设的67个政务新媒体开展了全面检查,发现“本溪市科技局”微信存在未按要求及时更新的问题。同时,个别单位政务新媒体还存在有错别字的现象。

  三、工作要求

  (一)立即开展问题整改。各县(区)、各部门要对照通报中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对本县(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自查整改。

  (二)强化网站内容建设。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及时更新相关栏目信息,对栏目设计不合理或确无能力维护的栏目要及时进行整合,杜绝栏目更新不及时等突出问题。

  (三)切实落实信息内容审核责任。各县(区)、各部门要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责任,细化信息发布流程,明确各环节责任人,对重点稿件要反复核校,加强值班读网,确保已发布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四)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要求,强化开设、变更和注销全流程动态管理,严格新开设账号报备制度,加大应注销未注销账号的清理工作力度。督促各政务新媒体开设单位做好信息维护,杜绝“空壳”“僵尸”等问题发生。

  本次被通报的相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并于5月6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