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3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2年3月份全市政府网站
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3月份,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信息中心采取技术与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对照《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辽政办公开〔2019〕15号),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了全面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府网站监管情况
本次检查范围为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填报信息且正常运行的政府网站,共检查政府网站30家,未发现不合格网站。但个别网站存在有错误链接或错别字的现象。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信息中心对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开设的67个政务新媒体开展了全面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
三、工作要求
(一)立即开展问题整改。各县(区)、各部门要对照通报中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对本县(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自查整改。
(二)做好政务公开近期重点工作。近期,国办政务公开办和省政府办公厅将对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第三方评估,请各县(区)、各部门要逐条对照国家第三方评估考核《指标》,认真做好自查整改工作,确保此项工作圆满完成。
(三)强化网站内容建设。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及时更新相关栏目信息,对栏目设计不合理或确无能力维护的栏目要及时进行整合,杜绝栏目更新不及时等突出问题。
(四)切实落实信息内容审核责任。各县(区)、各部门要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责任,细化信息发布流程,明确各环节责任人,对重点稿件要反复核校,加强值班读网,确保已发布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五)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要求,强化开设、变更和注销全流程动态管理,严格新开设账号报备制度,加大应注销未注销账号的清理工作力度。督促各政务新媒体开设单位做好信息维护,杜绝“空壳”“僵尸”等问题发生。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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