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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2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2-22 15:24:19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2年2月份全市政府网站

  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2月份,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信息中心采取技术与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对照《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辽政办公开〔2019〕15号),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了全面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府网站监管情况

  本次检查范围为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填报信息且正常运行的政府网站,共检查政府网站30家,未发现不合格网站。但个别网站仍存在更新不及时或空白栏目的现象。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信息中心对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开设的68个政务新媒体开展了全面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但仍有个别政务新媒体存在有错别字的现象。

  三、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情况

  各县(区)、各部门均能按文件要求的时间节点及时、准确编制并报送本地区、本部门年报,并能及时进行公开发布,切实保障了全市整体年报的统计及公开发布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立即开展问题整改。各县(区)、各部门要对照通报中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对本县(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自查整改。

  (二)做好政务公开近期重点工作。近期,国办政务公开办和省政府办公厅将对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第三方评估,请各县(区)、各部门要逐条对照国家第三方评估考核《指标》,认真做好自查整改工作,确保此项工作圆满完成。

  (三)切实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强化发布审核把关,坚持先审后发,特别是重点稿件要反复核校,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要定期检查政府网站各栏目信息更新情况,对无力更新和维护的栏目,及时进行优化调整。

  (四)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各县(区)、各部门要强化对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的监督管理,按照“先备案、后开设”原则开设政务新媒体;对长期不更新、确实无力维护的,要及时注销;对受众少、传播效果较差的,做好整合清理。及时准确通过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更新账号信息。围绕中心工作,做好内容发布的主题策划、重点推广,提升政务新媒体政务发布、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水平。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