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12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1年12月份全市政府网站
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12月份,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信息中心采取技术与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对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了全面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府网站监管情况
本次检查范围为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填报信息且正常运行的政府网站,共检查政府网站30家,未发现不合格网站。但检查中发现,个别单位仍存在空白栏目或信息更新不及时现象。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信息中心对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开设的71个政务新媒体开展了全面检查,发现“本溪明山普法”以及“本溪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服务号”政务微信均存在两周以上未更新问题。同时检查中也发现,个别单位的政务新媒体仍存在有错别字的现象。
三、工作要求
(一)立即开展问题整改。各县(区)、各部门要对照通报中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对本县(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自查整改。
(二)做好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逐条对照国家第三方评估考核《指标》及省政府《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专项检查指标》,认真做好自查整改工作;要抓紧梳理规范性文件,确保年底前通过政府网站集中发布;要按照《关于加快推进26个国家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公开[2021]9号)要求,在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继续完善本单位各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根据目录做好相应信息发布工作;各县(区)还要于本月底按时完成绩效考核证明材料上传工作。
(三)切实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强化发布审核把关,坚持先审后发,特别是重点稿件要反复核校,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要定期检查政府网站各栏目信息更新情况,对无力更新和维护的栏目,及时进行优化调整。
(四)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各县(区)、各部门要强化对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的监督管理,按照“先备案、后开设”原则开设政务新媒体;对长期不更新、确实无力维护的,要及时注销;对受众少、传播效果较差的,做好整合清理。及时准确通过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更新账号信息。围绕中心工作,做好内容发布的主题策划、重点推广,提升政务新媒体政务发布、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水平。
(五)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以及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填报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12号)要求,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政府网站监管年度报表和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的编制工作,年报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版式,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上报并公开,网站年度报表工作要于2022年1月20日前通过本县(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
本次被通报的相关县(区)和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并于12月31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
联系人:陈 侃
电 话:42218196(传真)
邮 箱:bxszwgkb@163.com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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