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站群

县区政府站群

  • 无障碍版
  • 智能机器人
  • 繁體版
  • 手机版
您的位置:首页 >政务>政府网站监管工作>检查情况>详细内容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11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12-03 10:32:24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1年11月份全市政府网站

  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11月份,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信息中心采取技术与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对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了全面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府网站监管情况

  本次检查范围为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填报信息且正常运行的政府网站,共检查政府网站30家,未发现不合格网站。但检查中发现,个别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仍存在部分栏目更新不及时现象。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信息中心对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开设的71个政务新媒体开展了全面检查,发现“南芬普法”政务微信存在两周以上未更新的问题。

  三、26大领域公开情况

  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信息中心对我市26大重点领域专栏开展2轮全覆盖检查,首次检查后多部门已按要求按期整改并公开,现只有市自然资源局的“城乡规划”及“农村集体土地征收”2大领域至今仍未公开。

  四、工作要求

  (一)立即开展问题整改。各县(区)、各部门要对照通报中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对本县(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对外服务较少、无人力财力保障的部门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做好下线关停工作,重要信息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公开。

  (二)做好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逐条对照国家第三方评估考核《指标》及省政府《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专项检查指标》,认真做好自查整改工作;要抓紧梳理现行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确保年底前通过政府网站集中发布现行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及对应文件;要按照《关于加快推进26个国家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公开[2021]9号)要求,在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继续完善本单位各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根据目录做好相应信息发布工作;各县(区)还要于12月底按时完成绩效考核证明材料上传工作。

  (三)强化网站栏目信息保障。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信息发布要求,健全完善发布工作制度,确保网站栏目更新及时、发布内容安全可靠。对更新不及时的栏目要抓紧充实,对内容更新没有保障的栏目要合并或下线。要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利用图解、音视频等形式进行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要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错误信息。要强化值班读网,杜绝因信息内容不当引发网络安全事件和负面舆情。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关工作规范,科学调整平台栏目,及时做好信息更新,补充发布往年信息,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本县(区)、本部门网站其他栏目信息,以及依法向其他专门网站提供的信息,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交叉重复的,要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数据为基准,确保数据一致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将作为全市政府网站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管理,即查即改、立行立改。要按照全国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全面做好自查整改。

  本次被通报的相关县(区)和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并于12月12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

  联系人:陈 侃

  电 话:42218196(传真)

  邮 箱:bxszwgkb@163.com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