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府网站
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检查的工作要求,根据《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辽政办公开[2019]15号),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信息中心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了2021年第二季度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省政府办公厅检查情况。6月3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辽政办公开[2021]7号)指出,全省目前共有政府网站569家,分三次全覆盖检查,共检查600家次,合格率为99.5%。全省目前共有政务新媒体1946个,累计抽查900个,合格率为99.6%。检查发现:我市“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网站存在多个应更新但长期不更新栏目的问题。
(二)网站检查情况。本次检查范围为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填报信息且正常运行的政府网站,共检查政府网站31家,未发现不合格政府网站。
(三)新媒体检查情况。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信息中心对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开设的46个政务新媒体开展了全面检查,发现“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局”政务微信,“本溪市文旅局”政务微博超过两周未更新。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立即开展问题整改。各县(区)、各部门要对照通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对本县(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对反复出现问题,无法保障正常运转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要按流程坚决予以关停。
(二)认真做好信息发布管理。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对内容更新没有保障的栏目,要及时归并或关闭。健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内容审核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审查程序和工作流程,严格检查审查。加强日常巡检和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及时发现并纠正错别字、敏感词、不规范表述、错断链等问题。
(三)切实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履行政务新媒体的规划建设、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安全管理等职责。加强政务新媒体运维监管,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主账号,严禁不分场景“卖惨”“卖萌”,过度“娱乐化”。做好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账号填报和更新工作,实现应报尽报、应管尽管,确保政务新媒体基本信息完整、运行状态准确。
(四)推进落实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按照《本溪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推进集约化平台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开展政府网站专栏清理、深入推进政府网站IPv6改造等重点任务,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本次被通报的相关县(区)和市政府相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并于7月1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
联系人:陈 侃
电 话:42218196(传真)
邮 箱:bxszwgkb@163.com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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