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
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检查的工作要求,根据《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辽政办公开[2019]15号),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信息中心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了2021年第一季度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省政府办公厅检查情况。4月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辽政办公开[2021]6号)指出,全省目前共有政府网站569家,分三次全部进行检查,共检查600家次,发现不合格网站4家,合格率为99.2%。全省目前共有政务新媒体1893个,累计抽查950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6个,合格率为99.6%。检查中发现:我市“本溪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存在伪造发稿日期问题;“溪湖普法”政务微信长达2个月未更新;“本溪国资普法”政务微博未按要求在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中填报信息。
(二)网站检查情况。本次检查范围为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填报信息且正常运行的政府网站,共检查政府网站31家,未发现不合格政府网站。
(三)新媒体检查情况。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信息中心对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开设的46个政务新媒体开展了全面检查,发现溪湖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的“本溪湖文化”、本溪市南芬区教育局的“南芬教育”、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的“聚焦药都”、本溪高新区科技及医药服务局的“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局”,以上4家单位问题均为政务微信超过两周未更新;本溪市溪湖区司法局的“溪湖普法”新浪微博超过两周未更新。
二、工作要求
(一)立即开展问题整改。各县(区)、各部门要对照通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对本县(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对反复出现问题,无法保障正常运转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要坚决予以关停。
(二)强化网站栏目内容保障。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信息发布要求,健全完善发布工作制度,确保网站栏目更新及时、发布内容安全可靠。对更新不及时的栏目要抓紧充实,对内容更新没有保障的栏目要合并或下线。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利用图解、音视频等形式进行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错误信息。强化值班读网,杜绝因信息内容不当引发网络安全事件和负面舆情。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关工作规范,科学调整平台栏目,及时做好信息更新,补充发布往年信息,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本行政机关网站其他栏目信息,以及依法向其他专门网站提供的信息,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交叉重复的,要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数据为基准,确保数据一致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将作为全市政府网站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
(四)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即查即改,按照全国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全面做好自查整改。市政府办公室将对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整治不到位的县(区)和部门进行通报,并约谈相关负责人、责任人。
本次被通报的相关县(区)和市政府相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并于4月26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
联系人:陈 侃
电 话:42218196(传真)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2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