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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11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12-05 10:22:2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要求,市政府办公室严格对照《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于11月16日至27日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省政府办公厅抽查情况。12月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0年11月份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指出,11月份省政府办公厅共检查政府网站200家,占全省政府网站总数的35.7%,发现不合格政府网站1家,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本溪市)网站,问题为首页不更新。共检查政务新媒体346个,占全省政务新媒体总数的17.5%,未发现我市存在不合格政务新媒体。

  (二)网站检查情况。本次检查范围为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填报信息且正常运行的政府网站,共检查政府网站31家,发现不合格政府网站1家,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本溪市)网站,问题为监测时点前2周内首页无信息更新。

  (三)新媒体检查情况。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开设的46个政务新媒体开展了全面检查,检查发现“人文祖源V幸福小市”、“明山区指尖上的就业服务”政务微信不合格,问题为监测时点前2周内无信息更新。

  二、工作要求

  (一)做好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通报中出现的问题,对本次通报的问题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于12月11日前完成。

  (二)做好抽查发现问题整改。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做好整改。加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力度,严格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和《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要求,做好日常监管,切实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安全准确。

  (三)规范政务新媒体填报。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政务新媒体摸底填报工作要求,加强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全面梳理自查,发现已报入系统的非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要及时从系统中撤销;尚未报入系统的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要及时填报。做到不遗不漏,应报尽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