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4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
4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
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的要求,市政府办公室严格对照《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于4月份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省政府办公厅抽查情况。4月22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0年4月份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显示,4月份省政府办公厅检查政府网站200家,占全省政府网站总数的36%,发现不合格网站1家,总体合格率为99%。未发现我市存在不合格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
(二)网站检查情况。本次检查范围为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填报信息且正常运行的政府网站,共检查政府网站31家,其中高新区网站不合格,存在问题为超过3个月未回应有效留言。
(三)新媒体检查情况。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开设的40个政务新媒体开展了全面检查,其中,“明山普法在线”政务微信、“文旅本溪”政务微信不合格,存在问题为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无信息更新。
二、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五一”假期期间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与网络安全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履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加强内容安全管理。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办及运维单位要加强24小时值班值守,做好安全监测预警及上报工作,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重大网络安全问题,务必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恢复,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稳定运行。
(二)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按照“三审制”要求,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
对本次通报存在问题的网站和新媒体,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并于5月11日前将整改及追责情况书面报市政府办公室。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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