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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12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1-06 16:17:18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

  12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

  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的要求,市政府办公室于12月16日至26日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省政府办公厅抽查情况。12月3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9年第四季度暨12月份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辽政办公开〔2019〕25号),指出本溪政务服务网不合格,存在问题为空白栏目数量超过5个,缺失公安机关备案标识;南芬文化政务微信不合格,存在问题为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无信息更新,限于1月15日前整改完毕并报告整改及追责情况。

  (二)网站检查情况:本次检查范围为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填报信息且正常运行的政府网站,共检查政府网站31家,未发现不合格网站。但部分网站存在个别考察点扣分问题,如:市生态环境局网站“环保新闻”栏目、市审计局网站“审计要闻”栏目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无信息更新;高新区领导信箱中无公开信件。

  (三)新媒体检查情况: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开设的44个政务新媒体开展了全面检查,其中,明山区商务局的“美丽明山”政务微信不合格,存在问题为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无信息更新。

  二、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各部门要继续做好2020年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严格对照《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不断加大检查力度和深度,深入到栏目里,细化到内容中,确保监管无死角、问题不反弹,及时清理整合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无力维护的政务新媒体。

  (二)组织做好本县(区)、本部门政府网站监管年度报表和所辖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的编制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按时填报。各县(区)、各部门要在1月15日前,通过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系统完成报表填报工作,并在本县(区)、本部门网站首页向社会公开。

  对本次通报存在问题的网站和新媒体,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并于1月13日前将整改及追责情况书面报市政府办公室。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