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8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
8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
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的要求,市政府办公室于8月19日至27日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省政府办公厅抽查情况。8月3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9年8月份全省政府网站监管情况的通报》(辽政办公开〔2019〕19号),指出本溪市人社局政务微博不合格,存在问题为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无信息更新,限于9月10日前整改完毕并报告整改及追责情况。
(二)市政府办公室检查情况。
网站检查情况:本次检查范围为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填报信息且正常运行的政府网站,共检查政府网站31家。其中,高新区网站不合格,存在问题为站点无法访问。
新媒体检查情况:8月27日,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开设的47个政务新媒体开展了全面检查。其中,“铁山街道办事处”微信、“美丽明山”微信、“南芬文化”微信、“本溪社区警务”微信,“本溪网警巡查执法”微信、“本溪公安先锋在线”微信、“大美草河城”微信、“本溪人社”手机APP不合格,存在问题为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无信息更新。
(三)找错留言办理情况。8月我市收到“我为政府网站找错”有效留言2条,主要问题为内容不准确,有关部门已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并答复。
二、工作要求
各县(区)、各部门要继续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辽政办公开〔2019〕15号)要求,特别要加强本县(区)、本部门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一要摸清底数,确保全部新媒体纳入监管范围,有效清理“僵尸”“睡眠”政务新媒体;二要强化管理,对一个部门开设多个政务新媒体,或无人管理维护的,要坚决予以整合关闭;三要严格检查,杜绝出现因“内容不更新”“未提供有效互动功能”等导致政务新媒体不合格现象发生。
对本次通报存在问题的网站和新媒体,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并于9月10日前将整改及追责情况书面报市政府办公室。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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