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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7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8-06 09:22:42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

  7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

  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的要求,市政府办公室于7月18日至31日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省政府办公厅抽查情况。7月3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9年7月份全省政府网站监管情况的通报》(辽政办公开〔2019〕17号),通报指出,本溪市政务服务网兼容性差,使用主流浏览器访问网站,不能正常显示页面内容,限于8月10日前整改完毕并报告整改及追责情况。

  (二)市政府办公室检查情况。

  网站检查情况:本次检查范围为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填报信息且正常运行的政府网站,共检查政府网站31家,部分网站存在个别考察点被扣分的情形。其中,市政务服务网存在空白栏目;市水务局网站部分栏目更新不及时、存在空白栏目。

  新媒体检查情况:7月31日,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开设的53个政务新媒体开展了全面检查。其中,“本溪满族自治县碱厂镇人民政府”微信、“本溪满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微信、“明山普法在线”微信、“南芬市场监管”微信、“铁山街道办事处”微信、“本溪社区警务”微信、“桓仁普法”微博,均超过两周未更新。

  (三)找错留言办理情况。7月我市收到“我为政府网站找错”有效留言3条,主要问题为信息内容不完整、无法访问等,有关部门已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并答复。

  二、工作要求

  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辽政办公开〔2019〕15号)要求,严格对照新指标,逐条逐项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坚决杜绝出现单项否决情况。网站和新媒体存在问题的县(区)和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务于8月10日前整改完毕。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5日